沙县一超市售假冒金龙鱼调和油 被罚12万
因销售假冒 “第二代金龙鱼食用调和油”,沙县西山路某超市案值46145.60元的假油被没收,还被罚款12万元。
从去年 11月份开始,“金龙鱼”油厂家根据市场情况,在市内各区、县的市场进行统一定价。有信息反馈,沙县市场上出现了零售价比批发价还低的5升装 “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”。
“金龙鱼”油厂家派人到沙县市场进行调查,在调查中发现沙县市场上零售价比批发价还低的5升装 “金龙鱼第二代食用调和油”属假冒产品,于是,把该情况向沙县工商局进行了反映。
沙县工商局通过对沙县食用油经营户进行排查,在某超市查获此类油,并依法做出上述处罚。(肖首洲 邓婧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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